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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. 472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(宗通卷八)

彌勒菩薩八十行偈

(無著菩薩頌 唐法師義淨譯)

天親菩薩頌 魏菩提流支譯

明菩薩戒弟子南嶽山長曾鳳儀釋

此經文句義次第
世無明慧不能解
法門句義及次第
世間不解離明慧
稽首於此教我等
無邊功德所生身
大智通達教我等
歸命無量功德身
具如斯德應禮敬
彼之足跡頂戴持
應當敬彼如是等
頭面禮足而頂戴
覺轅難駕彼能乘
要心普利諸含識
以能荷佛難勝事
攝受眾生利益故

偈曰。

(勝利益應知。於身并屬者。得未得不退。謂最勝付囑)

巧護義應知。加彼身同行。不退得未得。是名善付囑。

此釋善護念諸菩薩。善付囑諸菩薩。二種義也。護念為攝受根熟者。如來善巧神力加被於彼。於彼身中。令其佛法成就。於彼屬同行者。令其教化利益。自利利他。與佛無異。付囑為哀彼根未熟者。得不退位者。令之不捨大乘。未得不退位者。令於大乘更趣殊勝。以勝付囑而相付囑。欲其轉化無窮也。

(於心廣最勝。至極無顛倒。利益意樂處。此乘功德滿)

廣大第一常。其心不顛倒。利益深心住。此乘功德滿。

此釋所有一切眾生之類。至即非菩薩。四種心也。若胎卵濕化。至若非有想非無想。盡乎三界眾生矣。悉在所度之中。是廣大心也。皆令入無餘涅槃。盡成佛果。是第一心也。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但是寂滅身。無別有情。是常心也。何以故。菩薩取一切眾生。猶若我身。常不捨離。故名為常。若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。依止身見。故我等想生。是名顛倒。無此四相。是不顛倒心也。如是四種利益意樂。圓滿果因。應無所住。行於布施。住無所住。名深心住。此菩薩乘。功德圓滿。量等虗空。如是降伏。如是安住。是如來所為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者也。

(六度皆名施。由財無畏法。此中一二三。名修行不住)

檀義攝於六。資生無畏法。此中一二三。名為修行住。

此釋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義也。布施是檀波羅蜜。無住是般若波羅蜜。何以行施處離相。離相處行施。名為相應行。以檀施能攝六波羅蜜故。施有三種。一者資生施。二者無畏施。三者法施。此中資生施。但攝布施一波羅蜜。無畏施。攝持戒忍辱二波羅蜜。法施攝精進禪定智慧三波羅蜜。此三種施。皆得名施。亦皆得名智。以智攝五波羅蜜。即無所住而行於布施等。諸菩薩修行。當住於此也。

(為自身報恩。果報皆不著。為離於不起。及離為餘行)

自身及報恩。果報斯不著。護存不施。防求於異事。

此釋布施不住於相之義也。凡人行施。多為現在自身。及報過去之恩。希望未來之果。三者而。於此三世事中。悉皆不著。所謂不住於事者。依資生施說。謂於所施財。心無愛著。無所住者。依無畏施說。謂修戒忍時。不望報恩。不住色等者。依法施說。謂說法之人。心不希求可意諸境。凡現生果報。及他生果報。皆不著也。復以何義不住彼耶。心存於不起施心故。或復施還追悔故。為護此事。於身不著。若有希求。即為餘事而行惠施。退失菩提故。為防是行。於事不著。此布施等不應住於相也。

(攝伏在三輪。於相心除遣。後後諸疑惑。隨生皆悉除)

調伏彼事中。遠離取相心。及斷種種疑。亦防生成心。

此釋布施離相獲福。復斷後後疑惑也。度生而著四相。即布施而住於相。此取相之心。故當降伏。即彼布施等事中。不見施物。受者。及施者。於此三輪。除著想心。但應如所教住。謂以無住為住也。此中有疑若離施等相想。云何能成施福。不知如是布施。其福轉多。量等虗空。不可思量。此即斷疑之端也。向後層見疊出。所有經文。皆為除遣後後疑惑。如云莫作是念等。如云勿謂如來有所說法度生等。皆防生成心之謂也。

(若將為集造。妙相非勝相。三相遷異故。無此謂如來)

分別有為體。防彼成就得。三相異體故。離彼即如來。

此釋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之義也。如來三十二相。是由施等因緣集造。墮在有為之數。由多劫修行。乃得成就。若分別有為體是如來。便見如來有其勝相。若望如來真如之性。即無此勝相。何以故。此有為體。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。此云三相異體者。以住異同時故。若法身如來者。本自無生。離彼有為。本無所為。離彼成就。非前際生。非後際滅。本無變遷。離彼異體。謂三相異如來故。是法身無相。不應以身相見也。若於是處。無三相可得。足知如來不是有為造作因緣所成。如是見。雖為佛果而行布施。非著法施。成如是斷疑故。

(因與果甚深。於彼惡時說。此非無利益。由三菩薩殊)

說因果深義。於彼惡世時。不空以有實。菩薩三德備。

(由於先佛所。奉持於戒學。并植善根故。名具戒具德)

修戒於過去。及種諸善根。戒具於諸佛。亦說功德滿。

此釋頗有眾生。至種諸善根義也。無住而住。因深也。相而無相。果深也。於彼鬬諍牢固惡世之時。有能不以此為空談而生實信者。是末代菩薩持戒修福。具戒具德具慧。三德完備。故能信也。當知是人。修戒於過去。承事多佛。種諸善根。其來久矣。供養諸佛有三種義。一者給侍左右。二者嚴辦所須。三者詢承法要。能守護故。名曰尸羅。謂能善守六情根故。修復有三種。一能離於十不善業故。二能作於菩提分業故。三能趣於第一義諦故。如是修戒。而行恭敬承事。即持戒具足。如是供養。而種植善根。即功德具足。次下明其具慧。能於菩提生於實相。功德圓滿。其福固無量也。

(能斷於我想。及以法想故。此名為具慧。二四殊成八)

彼壽者及法。遠離於取相。亦說知彼相。依八八義別。

(別體相續起。至壽盡而住。更求於餘趣。我想有四種)

差別相續體。不斷至命住。復趣於異道。是我相四種。

(皆無故非有。有故不可說。是言說因故。法想有四種)

一切空無物。實有不可說。依言詞而說。是法相四種。

此釋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。及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義也。上言菩薩三德備。由戒生定。由定生慧。所謂有智慧者。了知人無我。故無壽者四相。了知法無我。故無法非法四相。彼壽者及法。八相俱離。不復取著。誰其知彼相而遠離之。唯具慧者。依於八相。了知八相義別。所謂我相四種者何。中有主宰。名之為我。今觀色受想行識諸蘊。各各差別。各無主宰。故無我相。安住常性。名曰眾生。今諸蘊無常。相續流轉。無有一法是安住性。故無眾生相。脈脈不斷。乃名命住。今至壽盡而住。如有經言。汝今剎那亦生亦老亦死。故無壽者相。諸蘊循環。受諸異趣。名曰人相。是中無人能取諸趣。譬如因質而現於像。質不至像。而有像現。由前蘊故後蘊續生。前不至後。而後相續。是無人相也。此謂了知人無我性也。所謂法相四種者何。經云。無法想。亦無非法想。無想。亦無非想。諸譯皆然。唯秦略其後二。此復云何。第一義諦。法本不生。能取所取。諸法皆無。故無法想。以不生故。亦無有滅。彼法無物。而空實有。故亦無非法想。此偈所謂一切空無物也。法與非法分別離故。不可說有。不可說無。非言所詮故。故無想。此偈所謂實有不可說也。所言無想。但顯想無。非謂有法而名非想。雖第一義離一切想。而依世間言語想說。以於無言處依言相說。是不可言顯者。實言說之因也。亦無非想。此偈所謂依言辭而說也。是謂了知法無我性也。壽等四相易知。法等四相難晰。彼知遠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。即謂之法相。并其法相而空之。即謂之非法相。有是有非。未離分別。法與非法。二者俱泯。無可言說。是謂俱空。若一向是空。破滅諸相。恐墮偏空。故依俗諦說。亦無非相。有而不有。無而不無。是中道諦也。此非法相。遣法也。無相。遣非也。亦無非相。遣非非也。秦譯但以非法相該之。

(由彼信解力。信故生實想。不如言取故。取為正說故)

彼人依信心。恭敬生實相。聞聲不正取。正說如是取。

此釋不應取法。不應取非法義也。彼人持戒修福。能起深信。依彼信心。恭敬多佛。種諸善根。聞此經典。乃至一念生淨信者。信心清淨。能生實相。由具慧者。不如言取義。隨順第一義智。取為正說故。名為實相。為斯理故。說彼八相遠離之後。便云不取於法相。亦不取於非法相。法與非法。總未離於聲教。彼不以所聞聲教而正取之也。不正取於法。不正取於非法。二相遠離。即是實相。正說如是取。是以不取取之也。彼菩薩聞說章句。能生實相如此。何患其後有聞者不生實信乎。

(佛了果非比。由願智故知。為求利敬者。遮其自說故)

佛不見果知。願智力現見。求供養恭敬。彼人不能說。

此釋如來悉知悉見義也。謂佛知即是見。見即是知。非如肉眼。但見麤近物。至細障遠處則不能知。非如比智。見煙知火。不能照了諸相差別。彼具戒等人所有果報。佛一一知。佛一一見。若不言見。或謂比知。若不言知。或謂肉眼等見。是故知見並言。然由願智現量而了。惟佛具廣度眾生大願力故。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。於諸境界朗然現覺。不但現生福果。洞燭無差。即將來所感果報。為人供養恭敬等。無量福德。一一了知。何故如來作如是說。彼具戒等欲得福德。彼人則不能說。是人自知故。諸佛如來。善知彼何等人。有何等行。是故彼人不能自說。得福有二。生者能生因故。取者熏修自體果義故。

(證不住於法。為是隨順故。猶如捨其筏。是密意應知)

彼不住隨順。於法中證智。如人捨船栰。法中義亦然。

此釋法尚應捨。何況非法義也。謂文字般若脩多羅等法。非證智者所住處故。既得證。應捨彼法。如到彼岸。應捨其筏。然欲證智。非法不可。於增上證。是隨順故。應須收取。如未達岸。必憑其筏。是名密意。一筏之上。有其取捨。故名為密。是般若法。於無相菩提相應者。尚在所捨。何況我相四種。及法相四種。與實相不相應者。其可取著而不捨乎。不悟而隨順於法者。即名識。悟而能轉乎法者。即名智。轉識成智。即法中義也。

(化體非真佛。亦非說法者。說法非二取。所說離言詮)

應化非真佛。亦非說法者。說法不二取。無說離言相。

此釋如來所說法。皆不可取不可說。非法非非法義也。此須菩提所解如來無得無說義。應化非法身。原不證法。亦不說法。故謂無定法可得。亦無定法可說。其義維何。以如來所說真如之法。非耳能聽。不可取故。非口能宣。不可說故。是故應知非法非非法。此據真如道理而說。彼非是法。謂是法無為其性故。復非非法。由彼無自性。體是有故。二邊俱離。即無可說。是無上菩提。離言說相。從來無有得者。既無所得。更何說哉。此無得無說。須菩提所為解空第一也。

(自受為他說。非無益集福。福不持菩提。彼二能持故)

受持法及說。不空於福德。福不趣菩提。二能趣菩提。

(得自性因故。此餘者是生。唯是佛法故。能成最勝福)

於實名了因。亦為餘生因。唯獨諸佛法。福成第一體。

此釋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。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義也。寶滿三千界。持用布施。非不得福甚多。以其不趣菩提。唯成有漏之業而。若受持此經。為他人說。自利利他二者。能趣菩提。肩荷佛道。福德積聚。勝彼寶施者無量。曷言乎福德之勝也。一切無上菩提。皆從此經發明。現證無為實體。永斷生死苦因。故曰於實為了因。一切諸佛。皆從此經。熏修身語。律儀圓滿。出生報化之身。故曰亦為餘生因。持說此經者。成就第一之法。成就希有之佛。世間之福。孰有過於此者。然所謂佛法者。即佛法非佛法。以所覺之法。唯佛能證。佛不自有。由不共性。以能作第一法因。是故彼福德中。此福最勝。故曰福成第一體也。

(不取自果故。非可取可說。解脫二障故。說妙生無諍)

不可取及說。自果不取故。依彼善吉者。說離二種障。

此釋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。至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義也。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今日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。是無為法。亦不可取及說也。所謂不可取者。非謂無其果也。如四果人各證自果。但不自作念謂得是果。即是不取。彼於證時。離取我等隨眠煩惱。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。此不取者。即四果離四果。如依須菩提說得無諍三昧也。無諍者。謂離煩惱障。及離三昧障故。由離煩惱障。得羅漢果。由離三昧障。得無諍行。蓋人法兩空矣。更何取乎。

(在然燈佛所。言不取證法。由斯證法成。非所取所說)

佛於然燈語。不取理實智。以是真實義。成彼無取說。

此釋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義也。然燈生時。身光如燈。以至成佛。亦名然燈。釋迦如來於彼授記成佛。然佛於然燈授記語中。不取於法。無佛想。無我想。無授記說授記想。顯是智證。而無所取故。但以無分別實智。證無差別真理。以是真實之義。離心緣相。成其無取。離言說相。成其無說。所以如來昔在然燈佛所。於法實無所得也。

(智流唯識性。國土非所執。無形故勝故。非嚴許嚴性)

智習唯識通。如是取淨土。非形第一體。非嚴莊嚴意。

此釋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義也。淨土有二種。一法相土。謂有形相可得。二法性土。謂離一切相。無所見聞。莊嚴亦有二種。一形相莊嚴。謂金地寶池等。二第一義莊嚴。謂修習無分別智。通達唯識真實之理。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。如是而取淨土。非有形之淨土。乃第一體之淨土也。如是莊嚴。不取相而為莊嚴。是真莊嚴也。依第一義諦。無有形質可取。即非莊嚴。依俗諦。如是無莊嚴。是名莊嚴。若執有佛土形勝莊嚴。云我當成就。彼即於色等境界。有住著心。為遮此見。故下承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。

(譬如妙高山。於受用無取。非有漏性故。亦非是因造)

如山王無取。受報亦復然。遠離於諸漏。及有為法故。

此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義也。佛報身如須彌山王者。須彌雖大。而不取我是山王。以山無分別性故。報佛亦然。不取我是法王。以無分別故。如何得是無分別耶。第一義中。山及色身。皆無體性故。佛說非身。是名大身。以受樂報佛。遠離諸漏。即無有物。即是非身。由此非有身。說為有身。唯有清淨身故。自體是有。非由因造。遠離有為法故。是大身。即法身也。

(為顯多差別。及以成殊勝。前後福不同。更陳其喻說)

說多義差別。亦成勝較量。後福過於前。故重說勝喻。

此釋如恒河中所有沙數。至勝前福德義也。前說寶施之喻。今復說者。豈不重耶。前說一三千界寶施。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。雖則總是多義。總是勝較量。然其後者。即多中之多。勝中之勝。故重說也。後福何以過於前耶。前福差別不明成立之因。為於菩提無有荷持之用。今欲顯其能立因相。更將別喻隨事而言。故較量之喻亦復殊勝。

(兩成尊重故。由等流殊勝。煩惱因性故。由劣亦勝故)

尊重於二處。因習證大體。彼習煩惱因。此降伏染福。

此釋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。至是名三十二相義也。二處者。一是隨說四句偈等之處。一是經典所在之處。四句偈處。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塔廟。尊重矣。經典之處。則為有佛若佛弟子。又尊重之至也。彼以七寶等施。施寶之地。及能施者。無如是事。故謂持說勝也。又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。即般若離般若。能與一切諸佛如來證法作勝因故。又一切諸佛所共說故。皆以修習般若為因。證會等流之性。發明大事。無說可說。故曰因習證大體也。彼七寶布施福德。是染煩惱因。以能成就煩惱事故。如積微塵以成世界。不離人天因果。是因果皆非實有。故曰非微塵非世界。然是微塵非貪等煩惱體。是世界非煩惱染因界。故名微塵世界。是世塵無記。非彼染煩惱所及。縱能獲福。與微塵世界等。亦同於無記性。極為微劣。況此持經功德。能遠離煩惱因。能成佛菩提。及成就三十二相。非福德中之勝福德乎。又三十二相。非是正覺之體性。故名三十二相。比於持說法門。能得大覺性。亦為是劣。此佛身相雖劣。亦是出世之福。實勝過施寶所得世間之染福。況法身因。而不超越此三十二相。能降伏染福。而持經功德。更能降伏之也。

(彼果勝苦故。難逢勝事故。境岸非知故。於餘不共故)

苦身勝於彼。希有及上義。彼智岸難量。亦不同餘法。

(是甚深性故。勝餘略詮故。胄族高勝故。望福福珠勝)

堅實解深義。勝餘脩多羅。大因及清淨。福中勝福德。

此釋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。至是名第一波羅蜜義也。彼捨無量身命以用布施。視乎捨資生財寶者。所得果報福德。此福勝彼福。何以故。彼捨身命。苦身心故。然是苦因。終招苦果。若以四句偈施。脫離苦海。其福不尤勝乎。爾時須菩提尊重法故。遂便墮淚。此法門希有。雖有智眼亦未曾聞。復是難逢。復是勝事。云何為勝。以上義故。如經說般若波羅蜜。即非般若波羅蜜。彼智岸無人能量。云何為到。由其所知境岸。唯佛。餘無能知者。故曰上義。又此法門不同餘法。此中有實相故。除佛法。餘處無實故。故信心清淨。不信餘法。則生實相。言實相者。唯此處有。言非實者。餘處不生。能生是相。當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又此法門。是甚深性。故有能受持此經。思量修習。不起我等相者。是於可取境界。無有顛倒。得人無我也。又我等相。即是非相。是於我取。無有顛倒。得法無我也。此二如其次第。明我空法空。以至空空。能離一切諸相。則名諸佛。故謂真實堅固甚深之義也。佛乃印可須菩提所說。若復有人聞說是經。始焉不驚。既焉不怖。終焉不畏。彼於無上菩提。不以其希有而驚之。不以其甚深而怖之。不以其難成而畏之。是於此經。能生淨信。更無疑沮。其能生實相。而成就無量功德也必矣。此所謂堅實解深義者。後五百世寧無是人哉。特希有耳。又此法門勝餘脩多羅。佛說第一波羅蜜。非第一波羅蜜故。又云大因者。以第一波羅蜜。能為諸佛修證大體之因。又云清淨者。以無量諸佛所共說故。族胄高勝。極其清淨。彼以珍寶施者。無有如斯眾德圓備。此所得福。望前福聚。不啻霄壤。故謂彼福德中之勝福德也。

(彼行堪忍時。雖苦行善故。彼德難量故。由斯名勝事)

能忍於苦行。以苦行有善。彼福不可量。如是最勝義。

(由無恚怒情。不名為苦性。有安樂大悲。行時非苦果)

離我及恚相。實無於苦惱。共樂有慈悲。如是苦行果。

此釋忍辱波羅蜜。至應生瞋恨義也。謂彼持經者。行苦行時。雖同苦果。而此苦行不疲倦。以有堪忍性故。名到彼岸。彼岸有二種義。一是善性故。由諸波羅蜜。皆以善為體性故。二是彼德難量故。由彼德岸曾無知者。故言非波羅蜜。此苦行勝彼捨身遠矣。如我於爾時無我人眾生壽者相。離於我相也。及王悔過。我心無瞋。離於恚相也。無我。則無受苦者。無瞋。則無惱彼者。但見共樂。不見有苦。但見慈悲。不見瞋恨。如是苦行果。由與勝法相應。雖曰忍辱到彼岸。其實般若到彼岸也。豈同恒沙身命布施所得果哉。

(生心因不捨。是故應堅求。謂是得忍邊。及此心方便)

為不捨心起。修行及堅固。為忍波羅蜜。習彼能學心。

此釋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。至不應住相布施義也。佛無我人等相。自五百世以來。修行堅固。故能與菩提相應。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。苦行之時。見有苦惱。便欲捨菩提之心。是故應離諸相。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。有如是過。故偈言。生心因不捨。是故應堅求。為何等心。是此心生因。而遣堅固勤求。復於何處。是不捨菩提心因。令進求也。偈言。為忍波羅蜜。習彼能學心。此謂入初地勝義之心。得忍邊際。行無住心。故經言發無上正等覺心。何以故。示不住生心義故。若心住色等。此必不能進求佛果。故菩薩應無所住而行布施。即是生起無住著心方便。謂得忍。雖復遭苦。而不棄捨大菩提心。故曰習彼能學心也。

(應知正行者。是利生因故。於有情事相。應知徧除遣)

修行利眾生。如是因當識。眾生及事相。遠離亦應知。

(彼事謂名聚。最勝除其想。諸世尊無此。由真見相應)

假名及陰事。如來離彼相。諸佛無彼二。以見實法故。

此釋為利益一切眾生。至即非眾生義也。云何為利益眾生修行。復遣不住利益眾生事耶。為斷此疑。故經言。為利益眾生。應如是布施。言此正行者。是利益眾生因。非取眾生相事故。何者是眾生事。偈言。假名及陰事。如來離彼相。彼眾生者。唯名字施設。喚為眾生。即是假名。原無實體。故如來說。一切相貌。即非相貌。如是足明人無我也。又眾生所依。謂由五陰所成。諦觀五陰。各無主宰。實無成眾生事。故如來說。一切眾生。即非眾生。如是足明法無我也。諸佛明彼二相不實。故無彼二相。以見於實相無相故。若見於真實。即不見有所度之人。亦不見有能度之智。一切無所住著。是真般若法也。

(果不住因位。是得彼果因。世尊實語故。應知有四種)

果雖不住道。而道能為因。以諸佛實語。彼智有四種。

(立要說下乘。及說大乘義。由諸授記事。皆無有差舛)

實智及小乘。說摩訶衍法。及一切受記。以不虗說故。

此釋如來四語義也。如來言說。不離利生行施等事。即是道也。菩提妙果。雖不住於言說道中。而言說之道。能為菩提之因。以諸佛真實語言。能證離言之果故也。彼言說有四種智。彼真語者。但說真體實智。如華嚴境界。與大菩薩共也。實語者。如四諦因緣等法。與小乘共也。如語者。說大乘等法。與眾菩薩共也。不異語者。如一切受記等語。唯諸如來乃能究盡。所謂不共法也。以此四者。不虗誑於眾生。秦譯加一不誑語。非四者外。別有不誑語也。語本無誑。即不虗說。何慮其因果不相符耶。

(不得彼順故。是非實非妄。如言而執者。對彼故宣說)

隨順彼實智。說不實不虗。如聞聲取證。對治如是說。

此釋此法無實無虗義也。順彼實智第一義。說一切法本性無生。無生即無有。故無實。既無生。豈有滅。故無虗。上言我是真實語者。今又說無實無虗。一說兩兼。理難成信。由此答云。如言而執者。對彼故宣說。如依聲教得證菩提。便謂言中有菩提。又聞言中無菩提。便謂畢竟無菩提。不達言空而法實故。為破此二執故。說無實者。以所說法。不能得彼證法。所以對治言中有菩提之說也。又說無虗者。以此所說法。隨順彼證法。證果是實。所以對治言中無菩提之說也。惟其無實無虗。故一切應無所住。

(當時諸處有。於真性不獲。由無知有住。智無住得真)

時及處實有。而不得真如。無智以住法。餘者有智得。

(無智由如闇。當闇智若明。能對及所治。得失現前故)

闇如愚無智。明者如有智。對法及對治。得滅法如是。

此釋心住於法而行布施。至見種種色義也。一切時者。謂過現未來。一切處者。謂三界。眾生實有真如法。真如有得不得者。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異耳。無般若之智。而住於法。心不清淨。如闇中無所見。雖有解脫之時。雖有涅槃之處。冥然罔覺。故不得真如也。有般若之智。而不住於法。心得清淨。如有目者。當夜盡日出。見種種色。時時解脫。處處涅槃。洞然無礙。故得真如也。明與闇對。是對法也。以有智治無智。是對治也。明生則暗滅。智生則愚滅。由其有目。顯得能對。如夜分盡。顯所治闇法盡故。如日光明照。顯能治法現前故。得失現前。奈何不習般若智乎。

(由如是正行。獲如是福量。於法正行者。業用今當說)

於何法修行。得何等福德。復成就何業。如是說修行。

(於文有三種。受持讀演說。義得由從他。及聞思故)

名字三種法。受持聞廣說。修從他及內。得聞是修智。

(此謂熟內。餘成他有情)

此為自湻熟。餘者化眾生。

此釋能於此經受持讀誦。至成就無量無邊功德義也。持經功德。較量殊勝。是修何等行耶。是得何等福德耶。復成就何等事業耶。修持說行。是為正行。證真如果。是大福德。成就威力殊勝。是大事業。如是修行。皆自聞經始也。名字有三種。曰受持。曰讀誦。曰演說。欲受持其義。廣為人說。先須讀誦其文。是讀誦者聞慧也。受持者思慧也。從他聞法。內自思惟。兼此二者。是得修行智也。此聞思修智。不為耽玩文字故。為自湻熟般若性智故。以其有餘化導眾生。常以所聞廣為人說。俾人人皆能成就最上第一之果。是為無量無邊功德也。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(宗通卷八)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下(宗通卷九)

(由時事大性。望福福殊勝。非境性獨性。能依是大人)

以事及時大。福中勝福德。非餘者境界。唯依大人說。

(及難可得聞。無上因增長。若但持正法。所依處成器)

及希聞信法。滿足無上界。受持真妙法。尊重身得福。

此釋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至以諸華香而散其處義也。以恒河沙等身布施。其事甚大。初日分如是。乃至百千萬億劫如是。其時甚大。是人所得福。乃福中之勝福德也。以如是勝福德。較量持經功德。尚不能及。然則是經大不可思議。非餘者所知。餘指聲聞緣覺樂小乘者。此顯獨性所獲之福。於聲聞等是不共性。故唯依大人說。為發大乘者說。非發心入菩薩位。不能聞也。為發最上乘者說。非發心入佛地。不能聞也。大乘教。名極上乘。大乘行。名最勝乘。若能於此希聞之法。能生信心。受持讀誦。廣為人說。是於大乘最上乘法。人所難信者。信心不逆。由彼持法。即是持菩提也。能荷擔如來無上菩提。滿足無上法界。非同二乘。但樂小法。以自滿足而。故能受持如是真妙之法。惟大乘為最真。唯最上乘為最妙。以此為人解說。一切天人皆應供養。如佛塔廟。以諸華香而散其處。處尚尊重。人有不尊重者乎。人既尊重。其得福德亦不可思議。豈彼勝福所可及哉。

(蠲除諸業障。速獲智通性)

及遠離諸障。復能速證法。

此釋先世罪業。至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義也。持說此經。不但獲福。亦能消罪。先世罪障。應墮惡道者。以今世人輕賤故消。是轉重而為輕也。重者既輕。則輕者必無。是遠離諸障也。此顯淨除業障。言此為善事者。謂遭輕辱時。顯被辱之人有福德性。故言此為善事。此又不徒消罪。且能證法也。能速證法。當於較量供佛功德中見。持經功德大不可思議如此。

(世妙事圓滿。異熟極尊貴。於此法修行。應知獲斯業)

成種種勢力。得大妙果報。如是等勝業。於法修行知。

此釋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。至果報亦不可思議義也。佛於然燈佛以前。供養多佛。經無數劫。方能成佛。受持此經。速證菩提。視供養諸佛功德。不啻千萬億倍。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。是種種勢力不能及也。所得果報。無量無邊。不可思議。即是世妙事圓滿。果報極尊貴。謂於護世帝釋婆羅門等。所有圓滿。皆當攝取故。惟其無量無邊。故曰大。即是多性。惟其不可思議。故曰妙。即是勝性。皆非凡情所測。是得大妙果也。如是成就無量無邊最勝事業。皆由於正法修行。便能安住如是眾德。故持經者。依聞思修三法修行。乃能生無住妙智。證於無上妙果。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。而果報亦不可思議。惟修行者自知之耳。

(由自身行時。將為菩薩。說名為心障。違於無住心)

於內心修行。存我為菩薩。此即障於心。違於不住道。

此釋云何應住。至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義也。前應云何住。欲其降伏而安住也。此云何應住。疑其降伏而安住也。為有我存也。若內心修行有法我在。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四相。此即智障。能障於心。與無住之道實相違背。不得名為菩薩。若論第一義本自無生。實無有法能發菩提心者。即最初一念發菩提心。尚自無有。寧有我為之安住而降伏者乎。惟無有我。即無所住。此內心修行相應之行。菩薩應如是住也。

(授後時記故。然燈行非勝。菩提彼行同。非實由因造)

以後時授記。然燈行非上。菩提彼行等。非實有為相。

(無彼相為相。故顯非是妄。由法是佛法。皆非有為相)

彼即非相相。以不虗妄說。是法諸佛法。一切自體相。

此釋如來於然燈佛所。至是故名一切法義也。昔然燈授記釋迦後當作佛。在然燈時。非有勝上行因。可於彼處證得菩提。故蒙授記。若菩提非有者。佛亦是無。為斷此疑。故言如來者。即是真如。雖無一法可得。不無如來。故如來即是實性真如。謂無顛倒。名為實性。謂無改變。名為真如。若有人言如來得無上菩提。謂行菩薩行是實有者。此則虗妄。若言於無上菩提實有得者。此亦虗妄。偈言菩提彼行等故。法即菩提之法。佛即菩提。豈有得耶。若無行無得者。如來終無所得耶。為斷此疑。故說如來所得菩提之法。無實無虗故。所云無實者。偈言非實有為相故。有為相者。如五陰等。實由因造。彼菩提法。無色等相故。色等相無。是其自相。彼即菩提相故。偈曰無彼相為相。又曰彼即非相相。以不虗妄說。故曰無虗。無實無虗。得即無得。然是無所得法。非謂但證空理。而不該於一切也。佛說一切法。並以真如為體。真如唯佛所證。故云皆是佛法。然是一切色聲等法。本無自性。不能持其自體。即非一切法。以是非一切法。但是真如。故名一切法也。是一切即真如之一切。是諸法即真如自體相也。故曰是法諸佛法。一切自體相。

(謂以法身佛。應知喻丈夫。無障圓具身。是徧滿性故)

依彼法身佛。故說大身喻。身離一切障。及徧一切境。

(及得體大故。亦名為大身。非有身是身。說彼作非身)

功德及大體。故即說大身。非身即是身。是故說非身。

此釋譬如人身長大。至是名大身義也。前文佛說非身。是名大身。但以非身顯法身。指空如來藏而言。此如來說人身長大。即為非大身。是名大身。兼人身長大顯法身。指不空如來藏而言。佛法徧一切處。即真如徧一切處。是真如法身最大。譬如人身長大。依法身而說大身。猶不離人身而說大身也。法身不能外一切。而自顯其大。故能遠離煩惱障所知障。即具足法身。一者徧一切處。真如之性。在諸法中。無有異性故。二者功德大。修行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。能與大體相應。即是證得大體。以是之故。說名大身也。須菩提深明此意。故謂如來說法身徧一切處。猶如人身長大。然法身雖徧一切處。以非有為身故。是為非大身也。即此非大身。名為妙大之身。即真如性故。是身即非身。非身即身。是故說非身。依彼法身而說也。法身不離乎一切。一切不離乎法身。豈偏空非身之謂哉。

(不了於法界。作度有情心。及清淨土田。此名為誑妄)

不達真法界。起度眾生意。及清淨國土。生心即是倒。

(於菩薩眾生。諸法無自性。若解雖非聖。名聖慧應知)

眾生及菩薩。知諸法無我。非聖自智信。及聖以有智。

此釋菩薩亦如是。至真是菩薩義也。上言無一法可得。而一切法。即是佛法。此真法界。唯如來所證。不但如來為然。而菩薩亦如是也。真界平等。無我人眾生壽者等相。實無有法名為菩薩。若不達乎此。起心動念。欲度眾生。欲莊嚴佛土。心境未忘。即是顛倒。顛倒即名凡夫。非菩薩也。若通達無我法者。無我法有二。一是眾生所有法。一是菩薩所有法。若有自智能信者。若世間智。若出世間智。信解一切法無性。一切法無性。不但離於人我。亦且離於法我。此雖非聖。具有聖慧。故言即是菩薩。一是攝世諦菩薩。一是出世諦菩薩。故重言此真是菩薩菩薩也。與如來真法界何以異乎。

(雖不見諸法。此非無有眼。佛能具五種。由境虗妄故)

雖不見諸法。非無了境眼。諸佛五種實。以見彼顛倒。

(種種心流轉。離於念處故。彼無住常轉。故說為虗妄)

種種顛倒識。以離於實念。不住彼實智。是故說顛倒。

此釋五眼義也。諸佛菩薩了無一法可得。豈都無所見耶。照了前境。有五種真實智眼。見即是知。知即是見。故眾生若干種心。悉能知之。以彼諸心住於虗妄。不住於真如實智故。說名非心。以遠離四念處故。既無執持。隨流常轉。故名為流散心也。流散心即是顛倒。何以明其顛倒耶。以過去現在未來。皆無心可得故。即過去未來以驗現在。種種分別皆是虗妄。終歸無有。了無三世性可得。故名之曰顛倒也。如來證真實心。而眾生種種妄心。皆真心中所現少分之法。豈有不悉知悉見者乎。

(應知是智持。福乃非虗妄。顯此福因故。重陳其喻說)

佛智慧根本。非顛倒功德。以是福德相。故重說譬喻。

此釋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。至得福德多義也。彼住相布施。無智慧根本。成有漏因。雖有福德實性。是顛倒功德也。故不足為多。若不住相而行布施。有正覺智慧所持。成無漏因。雖無福德取蘊。其福德。固不可思議也。非彼眾生顛倒心識可以例論。雖重說譬喻。義略不同。前須菩提以真諦較俗諦。故以世福之多。不如其無。此佛以真諦即俗諦。惟以福德之無。故言其多。如來悉知悉見得福無量。豈彼種種妄心不可得者比乎。

(謂於真法身。無隨好圓滿。亦非是具相。非身性應知)

法身畢竟體。非彼相好身。以非相成就。非彼法身故。

(於法身無別。非如來無二。重言其具相。由二體皆無)

不離於法身。彼二非不佛。故重說成就。亦無二及有。

此釋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。至是名諸相具足義也。法身如來之體。畢竟空寂。非彼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身也。以法身之體。非有為之相所能成就。故相好之身。非彼法身。所以經云。不應以具足色身見。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也。然此相好二種。亦非不佛。此二不離於法身故。即相好即法身。故重說成就。所以經云。是名具足色身。是名諸相具足也。依第一義。不應以色相見於法身。故說非身。依俗諦。即於色相而見法身。故說具足。亦得言無。亦得言有。故曰亦無二及有。如是無住妙法。豈易解乎。

(如來說亦無。說二是所執。由不離法界。說亦無自性)

如佛法亦然。所說二差別。不離於法界。說法無自相。

此釋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。至是名說法義也。色相之身。不離於法身。即無身相可得。如佛法亦然。一者所說法。二者所有義。二種差別。不離於法界。無有說法自相可得。若言無有世尊是能說者。所說之法亦復不離法身。故成非有。若法界離一切名相分別。即無有一法可說。無法可說。是真說法。彼謂如來有所說法者。是以如來離於法界也。即為謗佛。

(能說所說雖甚深。然亦非無敬信者。由非眾生非非生。非聖聖性相應故)

所說說者深。非無能信者。非眾生眾生。非聖非不聖。

此釋頗有眾生。至是名眾生義也。說而無說。是為真說。此甚深經典。末世眾生能信及此乎。佛以一切眾生。具有如來智慧德相。非無能信者。彼其具有聖體。原非眾生。但其未離凡夫。非不眾生也。是非眾生之眾生。不可謂聖。未嘗不可謂聖也。安知其無能信此甚深經典者乎。此段秦譯缺。以魏譯補之。而彌勒偈甚妙。固不當遺也。

(少法無有故。無上覺應知。由法界不增。清淨平等性)

彼處無少法。知菩提無上。法界不增減。淨平等自相。

(及無上方便。由漏性非法。是故非善法。由此名為善)

有無上方便。及離於漏法。是故非淨法。即是清淨法。

此釋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至是名善法義也。因上言非身非說。一切皆無。遂謂佛得菩提亦無有耶。佛以雖無一切。不無菩提。彼無有少法可得。即菩提處。是無上菩提。即法界性。法界平等。在聖不增。在凡不減。以無我人眾生壽者等相。清淨平等自相故。故名無上菩提。所云得菩提者。非可修為造作而得之。當有無上方便。一切善法無不現證。一切善法無不妙覺。及遠離於一切我人眾生壽者有漏之法。而證於無漏之果。無漏即善也。然是善法者。如來說為非法。以善法有體。而證無所得理。法不相似。即為非淨。然由彼有漏。可曰非善。即彼無漏決定是善。故彼漏非是淨法。而此法離於有漏。即是清淨法故。所以修一切善法。是名善法。修而無修。證而無證。是即無上方便。是即清淨法也。以此為因。即無所得。而無上菩提。更何有少法可得乎。

(說法雖無記。非不得應知。由斯一法寶。勝彼寶無量)

雖言無記法。而說示彼因。是故一法寶。勝無量珍寶。

(於諸算勢類。因亦有差殊。尋思於世間。喻所不能及)

數力無似勝。無似因亦然。一切世間法。不可得為喻。

此釋若三千大千世界中。至所不能及義也。使一切善法則得菩提。是善法攝。非無記攝也。若持說四句偈等言語文字是無記攝。何以得菩提耶。雖言說屬無記法。而言說能示菩提之因。是言說即法寶也。此一法寶。足勝三千大千世界無量珍寶。故持說者。所得福德之多。一切世間無有其喻能比況者。一者數勝。乃至算數所不能及。二者力勝。如強弱力不相等。三者䫫勝。如貴賤人不相似。四者因勝。言彼不可與此為因。故謂喻所不及也。菩提無上。而言說文字亦無上。所以謂之法寶。此豈可以無記法並論乎。

(法界平等故。佛不度眾生。於諸名共聚。不在法界外)

平等真法界。佛不度眾生。以名共彼陰。不離於法界。

(若起於法執。與我執過同。定執脫有情。是無執妄執)

取我度為過。以取彼法是。取度眾生故。不取彼應如。

此釋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。至是名凡夫義也。經云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。謂平等一真法界之中。佛此法界。眾生此法界。寧有法界度法界耶。故佛不度眾生。以眾生之名。名無其名。眾生待五蘊而成。蘊無其蘊。總不離乎法界。何必度耶。若見有眾生可度。是取我能度眾生也。是即有取相之過。以著彼五陰等法是眾生故。即與我執過同。欲令眾生決定得解脫者。有如是相。故不應取。然如來雖無我取。而嘗說有我者。但為凡夫顛倒妄取有我。故說有我。未為聖者。未生聖人之法。故名凡夫。欲令眾生同歸於無我。為度眾生之故。而說於我。其無我取可知。彼凡夫為我所封。如來說即非凡夫。第一義中。更無凡夫可得。但以俗諦名凡夫耳。既無凡夫。何處有我耶。是凡夫之名。不離於法界。凡夫之我蘊。亦不離於法界。故佛不度眾生也。

(不應以色體。準如來法身。勿彼轉輪王。與如來齊等)

非是色身相。可比知如來。諸佛唯法身。轉輪王非佛。

(即具相果報。圓滿福不許。能招於法身。由方便異性)

非相好果報。依福德成就。而得真法身。方便異相故。

(唯見色聞聲。是人不知佛。此真如法身。非是識境故)

唯見色聞聲。是人不知佛。以真如法身。非是識境故。

此釋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。至不能見如來義也。佛問可以色身之相。比觀無相法身如來不。須菩提即知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來。佛乃然之。謂若以三十二相觀佛者。與轉輪聖王何以別乎。且轉輪聖王不得名佛者。謂諸佛真如法身。非相好果報而得。非福德成就而得。彼轉輪相好。但是果報。依多生所修福德成就。但得相好。而不得真如法身。如來得真如法身。方便示現三十二相。實與轉輪之相異也。夫真如法身。不係於相。其可以色身之相比觀乎。故說偈曰。唯見色聞聲。是人不見佛。秦譯止此。而唐譯又云。應觀佛法性。即導師法身。法性非所識。故彼不能了。偈云以真如法身。非是識境故。實指後譯。蓋如來法為身。但應觀法性。法性者。所謂空性。無自性。無生性等。此即諸佛第一義身。若見於此。名為見佛。然則攀緣法性。將非取著。以淨智心了知法性。而法性豈是所了知耶。是故經言。法性非所見。彼亦不能知。凡可見者。即是識境。法身非是識境。故不可了知也。了知既不可得。而法身其可以相比觀耶。故經云。應以諸相非相。觀於如來。義備於此。

(其福不失亡。果報不斷絕。得忍亦不斷。以獲無垢故)

不失功德因。及彼勝果報。得勝忍不失。以得無垢果。

(更論於福因。為此陳其喻。彼福無報故。正取不越取)

示勝福德相。是故說譬喻。是福德無報。如是受不取。

此釋汝若作是念。至是故說不受福德義也。如來固不可以相見。若執著破相為是。謂不必具丈夫相而證菩提。如是則失功德修因。及失成就勝果報。是二乘偏空見也。菩薩發心者。必依智悲雙運。不說諸法斷滅相。智慧莊嚴。即是功德之因。福德成就。即是勝果報。不失功德而證菩提。此其所以為勝因勝果也。故七寶布施。雖得福德。不離有漏。若知一切法無我。得成於忍。是不住相布施。證二空智。所得福德。清淨無垢。非世福所及。以是勝忍。得無垢果。是勝福德相。故曰勝前菩薩所得功德。何以明其為勝耶。菩薩一切無我。雖有福德。而不受其報故。所以不受者。不見福德可貪著故。若取福德。即住生死。雖得福報。但同輪王。不名為佛。惟其不取。即證無生。因既無漏。果亦無漏。雖不失功德。及彼勝果報。實不受報。無彼有漏報故。如是取者。名為正取。故名無垢果。此其所以為勝也。

(彼福招化果。作利有情事。彼事由任運。成佛現諸方)

是福德應報。為化諸眾生。自然如是業。諸佛現十方。

(去來等是化。正覺常不動)

去來化身佛。如來常不動。

此釋若有人言。至故名如來義也。上言不受福德。何故如來化身出現受福耶。不知如來福德應報種種莊嚴。但為化導眾生之故。任運無心。有感即應。所以諸佛出現十方。如月印千江。乃自然而然有此事業。非真有去來於其間也。去來乃化身佛耳。化如幻化。本非真有。若法身如來。清淨周徧。來無所從。去無所至。常自不動。豈有去來坐臥之相耶。若能解佛所說如來之義。是出現之佛尚自無有。寧有受福之事哉。

(彼於法界處。非一異應知。微塵將作墨。喻顯於法界)

於是法界處。非一亦非異。世界作微塵。此喻示彼義。

(此論造墨事。為障煩惱盡。非聚非集性。顯是非一性)

微塵碎為末。示現煩惱盡。非聚集故集。非唯是一喻。

(於彼總集性。明其非異性。不了但俗言。諸凡愚妄執)

聚集處非彼。非是差別喻。但隨於音聲。凡夫取顛倒。

此釋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。至貪著其事義也。即上言化身有去來。法身常不動。中間實無一異之相。故佛以法界明之。去來坐臥。不離於法身。譬如微塵不離於世界。不可謂一。不可謂異。故諸佛如來。於真如法界中。非一處住。亦非異處住。何以明其非一亦非異也。彼世界碎為微塵。所以喻彼法身現起去來坐臥之義也。微塵碎為末。而成一虗空世界。所以喻彼煩惱盡而證於無相法身也。彼太虗空。非以微塵聚集之故集成世界。是微塵本自無性。非有以合之而成世界。此不可為一之喻也。又微塵聚集處。非彼世界能作微塵。是世界本無自性。非有以散之而成微塵。此不可為異之喻也。法身即是化身。非一處住。化身即是法身。非異處住。孰見其分合之事哉。但凡夫不悟世界本空。以為實有一合之相。是於非有中見有也。是於不可說中而妄說也。但隨世俗音聲取著顛倒不實之事。猶彼小兒如言執物。惡知其非真哉。一合且非真。又何有於差別。

(斷我法二種。非證覺無故。是故見無見。無境虗妄執)

非無二得道。遠離於我法。見我即不見。無實虗妄見。

(由此是細障。如是知故斷。由得二種智。及定彼方除)

此是微細障。見真如遠離。二智及三昧。如是得遠離。

此釋若人言佛說我見等。至是名法相義也。無上菩提之道。雖無一法可得。須得人空智法空智。乃能證入。故曰非無二智可以得道。須遠離於我相四種。法相四種。而後可證也。若見有我人眾生壽者。即不見於菩提。不知是四相者本非實有。以其無實。即是無物。故說我見。即是虗妄見。若見有法相者。亦不見於菩提。故發菩提心者。應如是知見信解。不生法相。以見法相。即不見相。如彼我見。即不見故。何故此二見說名不見。此是微細智障。俱生人執。俱生法執。此名細障。見於真如。即得遠離此障。何以得見真如耶。謂如是知。如是見。如是信解。即得人空慧。即得法空慧。是謂二智。知依定生。見依慧生。信解依定慧等持而生。是謂三昧。有是二智及三昧。即於法而離法。於相而離相。不生法相。即無所住。而能降伏其心矣。何二障之有哉。

(陳福明化身。非無無盡福。諸佛說法時。不言身是化)

化身示現福。非無無盡福。諸佛說法時。不言是化身。

(由不自言故。是其真實說)

以不如是說。是故彼說正。

此釋若有人以滿無量。至如如不動義也。化身雖無自體。然示現說法。所得福報。非悉歸於空也。彼以無量無數世界七寶布施。得福無盡。而發菩薩心者。持說此經。即代化佛而說法也。所得福報。勝彼無量布施。非無無盡之福也。云何演說即勝彼耶。謂諸佛說法時。皆如真實。不取於相。不言我是化身。有能說所說之相。今演說者。如彼真如。不取於相。亦無能說所說之相。如不為他宣說開示。故名為他宣說開示。以不如是說。由作如是不正說故。是故彼說正。為此名彼以為正說也。如是演說。即是無法可說。與化佛無異。其得福無盡何疑哉。

(如來涅槃證。非造亦不殊。此集造有九。以正智觀故)

非有為非離。諸如來涅槃。九種有為法。妙智正觀故。

(見相及與識。居處身受用。過去并現存。未至詳觀察)

見相及於識。器身受用事。過去現在法。亦觀未來世。

(由觀察相故。受用及遷流。於有為事中。獲無垢自在)

觀相及受用。觀於三世事。於有為法中。得無垢自在。

此釋何以故。至應作如是觀義也。演說者既如如不動。何故如來入涅槃耶。然如來涅槃。不住於有為。亦不離於有為。如九種有為法。以般若妙智觀之。常即無常。無常即常。故化身不礙於法身。而法身不礙於涅槃也。所云九種者。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。單指一事一喻。則如甚深十喻。所謂一切業如幻等。謂見如星。智出則沒。謂相如翳。由病目生。謂識如燈。念念相續。謂器如幻。無一體實。謂身如露。暫時住耳。謂受用如泡。滴成即散。謂過去如夢。但由憶生。謂現在如電。剎那不住。謂未來如雲。含潤為雨。具如前解。愚謬解謂見分。相分。及於八識微細之事。相分所攝。謂外而器界。內而根身。及資財受用等。固是有為之法。見分所攝。過去所作善惡業緣。及現在作用諸法。藏於八識田中。復為未來世種種受用。亦是有為之法。觀相及受用。橫亘十方。觀於三世事。豎窮三際。能以妙智觀之。如夢如幻等。倐生倐滅。本未嘗有。是於有為法中。得清淨無垢也。既無生滅。如如不動。是於有為法中。得大自在也。是真如法身。本非有為。亦非離於有為。惟其非有為也。本未嘗來。惟其不離有為也。本未嘗去。是如來者如本無去來。法說者如如本自不動。塵說剎說。本無間斷。又何泥於入涅槃之相哉。作如是觀者。是為正觀。非般若妙智。其孰能如是。

由斯諸佛希有法
陀羅尼句義深邃
諸佛希有總持法
不可稱量深句義
從尊決義廣開
獲福令生速清淨
從尊者聞及廣說
迴此福德施羣生

曾鳳儀曰。此偈乃彌勒菩薩授之無著。無著授之天親者也。其中微詞奧義。未易曉了。賴無著天親各著論。論各簡密。疏者數十餘家。唯長水子璿刊定記號為精當。中引彌勒偈殊未盡。近得廬陵賀德輝居士所刻金剛經與偈俱。復不載彌勒授受因緣。且偈不分疏。讀者難之。儀不敏。謬為金剛宗通。并錄此偈重釋之。以請正於四方善知識。

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下(宗通卷九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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